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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后想退款咨询性价比出众 商业加盟***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1 00:19:05        







广州加盟合同合同已经到期了,没开店还能退款吗?

张律师解答:可以。只要公司还没有提供服务,即便是合同已经到期了,仍然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只不过此时合同已经到期了就不需要要求解除合同了,直接起诉退款即可。

判z决书节选:

关于刘某主张解除合同及返还***款的诉z讼请求。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z一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可见,特许经营合同的一个主要特征在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在信息获取上的不对称,被特许人主要依据特许人提供的信息来判断、决定是否进行加盟,因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特许人负有真实、准确、全z面的披露信息的义务,且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不得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其目的就是保证被特许人在掌握特许人真实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合理的商业***判断,以防止商业欺诈,促进公平交易。本案中,品某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取得“某茶”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拥有“某茶”品牌的经营资源,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而事实上,除刘某向品某公司***了合同款项外,品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义务,品某公司的经营资源尚未被刘某实际利用,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亦没有提交足以证实被告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宣称其取得“普XX”注册商标所有权的证据。加之刘某提交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刘某有合理理由认定品某公司有可能无法提供稳定、可靠的经营资源,在此基础上,刘某拒绝履行与品某公司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属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存在过错。鉴于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已经届满,双方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不存在事实上继续履行的可能,故对于刘某要求解除与品某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书》与《项目标识使用协议》的诉z讼请求,一审法z院予以驳回。刘某要求品某公司退还培训服务费97000元的诉z讼请求合理合法,一审法z院予以支持。







广州加盟***中,诉z讼费谁出?

张律师解答:如索赔金额过高,终法z院只支持部分的话,则按支持部分占总索赔金额的比例来支持诉z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下面这个案件,加盟商索赔40万,终法z院只支持了15万,终公司方虽然作为违约方,也只是承担了部分诉z讼费。而本案中,《专卖合同书》未约定赵某***特许经营费,专卖合同书第z一条1。所以建议写诉z讼请求的时候,一定要听取律师的意见,有把握的索赔金额才提,不要为了一时逞气,浪费诉z讼费。

判z决书节选:

至于吴某上诉所提的其负担的诉z讼费用过高的主张,根据《诉z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z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z法z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z讼费用数额。法z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计算当事人负担的数额有理,本院对吴某的上述主张不予支持。律师讲法:冷静期内单方解除权是《商业特许经营条例》赋予被特许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因此即便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内约定冷静期条款,被特许人也依法享有此权利,此时冷静期的期限应以被特许人是否实际掌握了经营资源为判断标准。一审案件受理费10890元,由吴贵波负担7590元,由捷某公司负担3300元。






广州加盟合同约定仲裁委管辖有效吗?

律师解答:有效的,一旦约定了仲裁条款,法z院就不会受理案件。如下面这个案件,加盟合同约定发生***由中国国际贸易委z员会处理,虽然名字不准确,法z院仍认定法z院无管辖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z员会地址在北京,本案中当事人将不得不去北京起诉退款,对自己非常不利。对于被特许人来说,可以续约的特许经营项目比无续约权的特许经营项目有价值。所以签订加盟合同的时候,就要注意管辖权约定,已防对自己不利。

白云区法z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z法z院起诉的,人民z法z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同时《z高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本案双方当事人在《专卖合同书》第八条第8.2款约定“如争议协商不成提起诉z讼的,双方同意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z员会仲裁处理***”。要想做到“公平合理”,只有在情况还未出现前进行“协商”,没有利益当前,双方才会冷静、平和地商讨条件和方案。虽然约定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贸易委z员会”名称不准确,但可以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z员会”,该瑕疵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故双方因履行《专卖合同书》所发生的争议本院无管辖权。根据《z高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z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本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广州加盟合同约定解除后不能开同类店有效吗?

律师解答:有效的。竞业禁止条款约定了就有效,但公司方***也比较困难,必须要证明另外的店是该加盟商开的,且经营同类业务,否则法z院不认为构成违约。实践中只要加盟商用别人的名义开店,都很难***证明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

关于邱某在湖南长沙经营开福区某茶奶茶店、雨花区某荷奶茶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开店辅导及技术许可使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问题。贡某公司主张邱某在湖南省××××区某茶奶茶店及雨花区某荷奶茶店违反合同约定要求赔偿50万元。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作出(2016)粤广海珠第X号公证书查明,邱某开设了长沙市开福区某茶奶茶店,但仅仅证明邱某开设了该某茶奶茶店,未能举证证明邱某开设的“某茶奶茶店”经营过御可某茶与或某茶相同或类似的饮品业务。而对邱某开设的长沙市某荷奶茶店,贡某公司在《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中已经同意不再追究邱某单方违约责任。合同约定,水舞公司提供的物料的平均成本不高于售价的46%,而吕某并未证明这一点。且在《解除代理合同协议书》中针对邱某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和本案中《开店辅导及技术许可使用合同书》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内容雷同,在贡某公司已经同意不再追究邱某单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在本案中以此为由追究邱某违约责任,属于重复处理。故法z院对贡某公司反诉主张邱某开设上述两奶茶店违反合同约定要求的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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