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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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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区如z何多分遗产咨询承诺守信

发布时间:2020-10-22 07:29:38        







广州什么是转继承?

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制度

,但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和《z高人z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此,转继承制度实际上在我国已得到确认。

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后遗产分割前。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法庭审理后认为,李某虽然与其妻子因性格不和一直分居,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仍是法定的合法夫妻。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打印遗嘱的代书人找不到了,遗嘱还有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打印的资料越来越多,打印的代书遗嘱也开始进入审判领域,打印遗嘱虽然字迹清楚,纸张正规,但不易确定代书人,给实践中的认定带来极大的困难。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根据近期审理的“打印遗嘱”***案的情况,法官认为,如果当事人没有充足的证据,极可能导致这类遗嘱无效。

  王重与前妻生有王春和王文两个子女,后与现任妻子李君生下一个女儿王广。继承人继承***后,既取得***人资格,其可以凭***凭证和继承相关的证据向***人主张权利。2008年王重病重住院期间,由王广在打印店打印了一份遗嘱。遗嘱内容是将王重名下的两套房屋全部归王广继承。王广专门请来两位律师作为见证人在现场见证,王重在立遗嘱人处签了名字,见证人在遗嘱的见证人处签了字。

但王重去世后,三子女仍因遗产的问题发生***,王春和王文将王广诉至法z院。再次,从征z地补偿款的性质上看,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继承财产范围。法z院经过审理认为,该打印的遗嘱由他人代为打印,应该为代书遗嘱。虽然此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两位见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字,但是代书人即打印者为打印店工作人员,法庭经调查,发现该店员不知所踪,无法确定其代书人的身份。终,法z院该代书遗嘱无效,王重的三个子女与李君平均分配其遗产。

  法官释法: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海淀法z院的孟凯锋法官认为,代书遗嘱与其他遗嘱的区别就在于遗嘱的正文不是由本人,而是由别人书写,的文字也可能与立遗嘱人的原话会有差别,的过程有可能会曲解立遗嘱人的本意,唯有代书人才能更准确的还原当时立遗嘱的真实情况,因此代书人必须在立遗嘱的现场,并且其身份应当确定和适格,否则可能导致代书遗嘱的无效。刘三持民事调解书单方面直接至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不需要再去公证。

此案中,该打印遗嘱的打印者为打印店的店员,在法庭审查时,发现该店员不知所踪,并不在立遗嘱的现场,法z院无法确定其代书人的身份。由于不符合***规定的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该代书遗嘱无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的信任。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城市户z口的子女能继续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吗?

王某父亲曾向当地村委会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并建房。9、证据一般有:病历、鉴定意见、诊断报告、事故认定书、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监护协议书、家庭会议记录等。之后王某考上另外一座城市的大学,毕业之后落户到该城市工作。王某的父母去世后,老宅因此闲置。后村委会通知王某,因其父母均已去世,王某本人又非本集体经济***成员,按规定村委会需将其老宅的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要求王某在规定时间里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并清理。王某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住宅及宅基地使用权,因此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村委会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z院王某返还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

法z院经审理认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依据是农民个人的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王某的户z口早已经迁出,其不再是本村的集体经济***成员,宅基地使用权资格自然也应该随之消灭,而其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因的事实而消灭,因此王某及其父母都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买房人梁某已经足额***了约定的房屋价款,实际接收了房屋,该房屋即应为梁某所有,出卖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现张某已经去世,作为其法定继承人的张某家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事宜。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的问题,法z院认为,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此法z院王某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返还给村委会。

律师讲法:关于宅基地继承的***分析。

根据《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被赋予了福利和保障的功能,其流转是被严格禁止的。然而,根据《继承法》,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农村房屋是可以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的。但继承房屋之后不能改建及重建,居住至房屋自然倒塌之后即由村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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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土地证被涂改更名至他人名下,超过20年了还能起诉吗?

? 原告刘某于1993年12月申请了顷土地使用权,并办z理了土地使用登记。(至于实际情况不得而知)这样离婚时另一方就不能主张将遗产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994年7月被告某土地局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土地登记档案中的刘某涂改成张某,并给张某发放了土地使用证。2015年1月在另一民事个案中,原告发现自己的土地证已经更名。2015年6月,原告起诉被告涂改档案的行政行为违z法。经立z案审查:第z一,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是否适用20年的时效。

律师讲法:

????一、被告涂改档案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涂改属于变更的***范畴,故应认定土地变更登记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1、土地变更登记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规则》而为的行政行为;

????2、土地变更登记是应申请而为的行政行为;

????3、土地变更登记是羁束的行政行为。

????4、土地变更登记产生的是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来登记的当事人权利归于消灭,变更后登记的当事人享有土地权利。

????二、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直接向人z院提起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的,人z院不予受理。本案中,被告在涂改土地原始登记时,原告只是与其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不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既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也未告知当事人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依照***规定,对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应由变更双方亲自到场,而被告在对土地使用权更名时原告并不知情,知道涂改的时间是1994年7月,虽然超过20年,但原告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时间是2015年1月,截止原告起诉并未超过6个月的***规定,因此,原告起诉并未超过时效。但王重去世后,三子女仍因遗产的问题发生***,王春和王文将王广诉至法z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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