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广东 广州 |
联系卖家: |
张静律师 女士
![]() |
手机号码: | 18078803465 |
公司官网: | gzhesheng.tz128... |
公司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
发布时间:2020-01-16 23:59:35
广州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里面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当事人咨询:宅基地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若签定此种合同,事后发生***,该合同里的违约条款有效吗? 谢谢!
律师解答: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一是,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二是,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三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一定要购买宅基地房的话,***Z好委托律师起草买卖协议,尤其注意违约条款的约定,城市户z口买农村房咨询,赔偿方式和金额的约定,这样就算以后发生***,卖家反悔,也可以用违约条款***Z大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损失。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1、农村宅基地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您好!农村宅基地证丢了,买卖合同有效无效咨询,不要惊慌,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广州越秀区咨询,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下面是补办的具体流程,您有必要了解一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Z份证、户A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我很乐意为您排忧解难。
2、村民委Z员会可以收回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在下列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或村民委Z员会、村民小组可以申请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1、为实施村庄和集体建设规划,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2、为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调整宅基地的;
3、不按照批准用途建设使用连续达两年以上的;
4、宅基地依法批准并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
5、因撤销、迁移等原因不再使用和已失去居住使用价值的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6、县(市)人民Z***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二)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因此,当宅基地被灭失的,宅基地上的所有权也当然消失。该种情形下,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1、农村宅基地房过户如何办理?
本村农民买卖或者宅基地人家属继承房屋,该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发生转移,即由原房屋所有权人转移到买房人或继承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Z***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Z***印Z章的土地证。
2、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规定,公民适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或者集体;***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
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买卖合同无效赔偿咨询,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所有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的行政***,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0-87561363 传真:020-87561363 联系人: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主营产品: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您好,欢迎莅临广州合拓,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