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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律师-番禺区咨询-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02 07:56:36        






广东集体土地承包中承包方有哪些权利义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行政z***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土地转让律师,不得给土地造成永z久性损害;

(三)***、行政z***规定的其他义务。


土地合同***中,番禺区咨询,守约方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律师解答: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法z院一般不会支持继续履行合同,而会判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面这个土地承包合同***案件,承包人承包土地后经营不善,要求解除合同。发包人起诉继续履行合同,法z院认为继续履行合同不利于双方的权益,判z决解除合同。

判z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三为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是否可予支持的问题。诉z讼中,蔡某表示,其承包案涉土地后并未对土地进行开发使用,明确表示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陈某则坚持要求蔡某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期限截止。《合同法》第z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从本条规定看,当违约情况发生时,如果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则应首先选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或者履行非金钱***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本案中,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且双方承包合同至2024年12月30日才到期,无法强制其在剩余的期限内持续履行合同,法z院从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受损状况和长远利益考虑,遵循公平和诚实***原则,故允许违约方蔡某解除合同,双方之间的耕地承包合同自本判z决作出之日起解除。陈某可据此向蔡某主张赔偿损失,但其经法z院释明后,明确表示不要求法z院在本案中处理蔡某的违约责任,故法z院对此不做调处。








律师解答: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2条,土地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之外的人承包的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除租赁合同咨询,并报乡镇府批准。如果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之内的人,不需要三分之二表决同意。

相关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z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z府和县级人民政z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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