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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广东 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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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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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8078803465 |
公司官网: | gzhesheng.tz128... |
公司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
发布时间:2020-03-17 03:08:18
广州二手房买家贷z款金额不足,卖家能解除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是二手房买家的主要义务,如果买家因各种原因无法贷z款或者贷z款金额不够,应当自己解决问题补齐金额,卖家没有义务配合其办理其他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贷z款,如到期不能付款,则卖家可以解除合同。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隐瞒自己名下已有房屋在还贷z款的事实,合同前后约定矛盾怎么办,导致7成贷z款降至只能贷z款3成。买家要求卖家配合其办理装修贷来凑齐贷z款金额,该要求超出合同约定,卖家当然有权拒绝并解除合同。
判z决书节选:
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房价款的合同。本案的李某、邢某就涉案房屋签订《合同》,邢某作为房价款的付款义务人,合同约定不清怎么办,应对自己的付款能力、付款方式做出合理预判,以确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涉案《合同》明确约定房价款中的247万元,由邢某以银z行按揭贷z款的方式***,该约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邢某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247万元的银z行按揭贷z款,其提出办理四成装修贷z款的方式,与合同约定不符,李某有权拒绝。在邢某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的情况下,李某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提出要求邢某对购房资金做第三方监管或提供资金流水证明,该要求合理合法,但邢某对此未作出正面回应。在李某对交易安全提出质疑的情况下,邢某在履行过程中一直未向李某出示其有付款能力的证据。在房价款能否***处于不确定的情况下,李某的合同权利处于难以保障的状态,黄埔区咨询,其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并要求解除合同。
广州二手房买卖***如何证明谁违约?录音可以吗?
张律师解答:可以。看合同约定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时间,如一方拒绝配合另一方办理手续,微信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如双方没有直接沟通,都是通过中介沟通,则双方与中介沟通的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如下面这个案件,虽没有其他证据,法z院根据合同约定和电话录音判定是卖家不肯继续履行合同,卖家是违约方。
判z决书节选:
针对争议焦点2:在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个人住房贷z款审批通知书》约定给予李某26万元贷z款用于购买涉案房产,并自通知日期起90个自然日内按借z款申请时约定事项办妥购房手续。而李某在取得同贷书后,银z行一直不放款怎么办,徐某未配合办理提前还款等手续,徐某便于2016年10月6日即发出《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知书》给李某。同时,从李某提供的录音光盘及相应文字译本显示,签订合同后,李某与徐某间曾就首期款的***期限进行协商,并一致同意在同贷书出具后再***首期款,而且刘某在与名致公司及李某沟通过程中亦认可其因在珠海购房政策问题而不想再出售涉案房产,以及涉及到赔偿事宜一直与李某和名致公司沟通。现徐某、刘某虽对该录音光盘不予认可,但亦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推z翻李某主张,因此,一审法z院对该录音光盘所记载的谈话录音内容予以确认。再根据李某分别于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和2017年1月27日向徐某发出《催告函》、《律师函》可知,则徐某通知李某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的理由不成立,故从中认定徐某已构成根本性违约。
广州二手房卖家未完全披露房屋抵z押情况,买家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解答:二手房交易中,卖家需要完全披露房产的抵z押、查封等情况。下面这个案件中,卖家只披露了房屋有抵z押,且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涂销抵z押的期限。后买家发现卖家不只有银z行抵z押,还同时抵z押给了个人,买家认为对自己没有保障,起诉解除合同。后卖家在合同约定的抵z押涂销期限内涂销了全部抵z押,法z院判z决驳回买家要求解除合同的诉z讼请求。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 关于姚某(买家)要求撤销《合同》的诉请。在本案中,姚某称双方签订《合同》时李某(卖家)表示涉案房屋存在银z行抵z押贷z款,并没表示涉案房屋存在抵z押给个人的情况。李某与合某公司确认当时没有明确是抵z押给银z行,还是抵z押给个人。《合同》亦为对李某办理“抵z押银z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作出约定。据此,姚某称双方签订《合同》时李某并无向其告知涉案房屋已抵z押给个人,法z院予以采信。鉴于《合同》已对抵z押权的涂销作出约定,且姚某亦未充分举证涉案房屋抵z押给个人而非银z行致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据此不能证明李某并无告知涉案房屋已抵z押给个人致使姚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姚某诉请撤销《合同》依据不足,法z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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