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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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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8 21:57:24
广州加盟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的***违约金50万合理吗?
律师解答:加盟合同中经常会约定一方违约(通常是加盟商方)要***高额的违约金,实际上,这些违约条款基本上都无效的。我国法z院的审案原则是“损失填平原则”。即违约金的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万,***终法z院认为守约方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终调整为10万。
判z决书节选:
关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毁约或单方终止合同,须赔偿对方人民z币五十万元整”条款的理解和适用问题。如前所述,该条款应为合法有效。但《中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三条及第z一百一十四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广州增城区咨询,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z高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z法z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卢某等通过抗辩和反诉的方式,明确表达了对该违约金条款的不同意见。且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50万元,远超合同整体履行金额,而伟某公司未能举证证实其实际损失是50万元,故须进行调整。
广州公司方夸大广告虚z假宣传,加盟商可以解除合同吗?
张律师解答:可以。如认定公司方有虚z假宣传的行为,则加盟商可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之规定解除合同,技术服务协议性质咨询,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公司方有过错。
判z决书节选:
广州知识产权法z院认为:关于第二个焦点,一审法z院判令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正确。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特许人应当依照国z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特许人的信息披露义务,特许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完善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特许人披露的信息具体还包括特许人现有直营店的数量、地址、联系电话,特许人备案的基本情况等。虽然赋予特许人信息披露、备案等义务的规定是管理性规范,即便特许人违反上述规定,也不会造成合同无效,但不影响在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z假信息的情况下,被特许人解除合同。本案中,首某公司作为特许人,并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义务。第z一,首某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签订涉案合同前,已向祝某披露上述规定的信息,特别是其备案的基本情况,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等信息。第二,首某公司存在提供虚z假信息的情形:1.首某公司在某天使宣传册宣称“某天使,中国烘焙领z先品牌”“***拥有门店500多家”,但其一审提供的《广州市某天使部分加盟门店地址》显示,其仅有12家加盟店;综上,本案符合上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故祝某主张解除合同,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依上所述,造成合同解除的原因是首某公司未履行上述规定义务,竞业禁止约定咨询,故对于合同的解除,首某公司负有过错。
广州加盟合同被撤销后,物料费能退吗?
律师解答:合同被撤销或解除,物料费或未销售出去的货物都能退费。
判z决书节选: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私自采购货物咨询,柏某公司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具有明显的欺诈行为,其对合同撤销负有完全过错责任,理应返还唐某的项目合作费和物料款,并赔偿相关合理损失。同时,唐某亦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柏某公司的财产。诉z讼中,双方确认唐某退回的物料总价款为33035元,法z院对此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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