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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出租土地无效咨询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0-03-20 00:41:00        






广东省承包期内村委强行收回土地要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承包本村果园18亩,承包期为15年。后张某因为进城做生意,将果园转包给同村王某。果园转包后不久,村委会以该18亩果园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张某无权转包谋利为由,将转包后的果园从王某手中强行收回并转包他人。2004年初,董某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土地,但此时他原先承包的土地早已转包他人,董某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村委会返还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张某在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以自己承包的果园未到期限、村委会无权单方违约为由,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果园并赔偿损失。

法z院经审理认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进城居住等一系列现象的必然结果。***保护合理的土地流转,在约定的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无权单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也不得阻碍进城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本案原告张某在自己因进城搞果品运输销售而无暇顾及原来所承包的果园,致果园有荒芜***的情况下,将果园有偿流转给同村的果园承包户王某,使其两家的果园连成一片,进行规模化经营。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z讼的,人民z法z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同时,张某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村集体交纳果园承包金,于***、集体、个人有益无害,且在转包后履行了向村委会告知的义务,其行为并无不当,应予支持,故判z决村委会败诉,返还强行收回的果园,并赔偿因此给张某造成的损失3600元。


广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有什么不同?

律师解答:村民代表会议的人数比村民会议人数要少很多,每5-10户选一个代表参加会议即可。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过半数同意即通过。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本包方***生产确有困难或者拒绝***生产的,由发包方负责***先z行***生产,***生产所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相关***条文:

《村民委z员会***法》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z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五条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z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z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广州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将集体土地厂房出租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出租集体土地或上盖房屋必须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法z院认为:某四社是集体经济***,涉案厂房属被告某四社成员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z员会***法》第二十四条第z一款第(八)项规定,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的事项涉及村民利益,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因此,本案争议焦点:涉案合同是否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徐某提供的社员签名表原件没有明确地块性质,没有落款时间,也没有明确合同主体及合同具体内容,表决事项不明确,难以证明涉案合同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而且同一份社员签名表适用于徐某与某四社签订的三份合同,明显存在不合理。因此,对徐某主张涉案合同经过社员大会表决通过的意见,法z院不予采纳。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因涉案合同未履行民主决议程序,损害了某四社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故依法确认某四社与徐某2011年7月18日签订的《租赁厂房使用协议书》无效。

综上所述,原审法z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z员会***法》第二十四条第z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判z决如下:“确认被告广州市白云区某经济合作社与被告徐某于2011年7月18日签订的《租赁厂房使用协议书》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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