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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02 10:40:45
广东村民私自换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建房,协议无效
王某为扩建房屋,私自与李某达成协议换房,后李某反悔想要回土地,协商不成便诉至法z院,法z院认定协议无效,判z决王某于判z决书生效后6个月内复耕后返还于李某。
律师讲法: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该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2条也规定:“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即承包方之间互换土地的,首先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其次,书面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还应当向发包方即村委会备案。2012年6月18日,程某与王某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约定程某将其屋后两根枫树以后及房屋东边菜地的脊岭以东,房屋西边大枞树以西的所有内山地、林地经营权转让给王某,转让费15万元,转让时间8年,程某无权干涉王某正常开发经营。再次,土地互换后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本案中,王某与李某的承包地块临时互换使用,虽经双方协商一致,但既没签订书面合同,也没经李庄村委会备案,因此,他们的口头互换协议存在***瑕疵。同时,在互换之后,王某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在本属于耕地的置换土地上建房更是违反了***的禁止性规定。因此,被告王某应当将该土地复耕后,返还给原告李某。2004年初,董某回到家乡,要求继续承包土地,但此时他原先承包的土地早已转包他人,董某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村委会返还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广州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将集体土地厂房出租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出租集体土地或上盖房屋必须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法z院认为:某四社是集体经济***,涉案厂房属被告某四社成员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z员会***法》第二十四条第z一款第(八)项规定,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的事项涉及村民利益,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因此,本案争议焦点:涉案合同是否经过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徐某提供的社员签名表原件没有明确地块性质,没有落款时间,也没有明确合同主体及合同具体内容,表决事项不明确,难以证明涉案合同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而且同一份社员签名表适用于徐某与某四社签订的三份合同,明显存在不合理。因此,对徐某主张涉案合同经过社员大会表决通过的意见,法z院不予采纳。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的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z府和县级人民政z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涉案合同未履行民主决议程序,损害了某四社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故依法确认某四社与徐某2011年7月18日签订的《租赁厂房使用协议书》无效。
综上所述,原审法z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z员会***法》第二十四条第z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判z决如下:“确认被告广州市白云区某经济合作社与被告徐某于2011年7月18日签订的《租赁厂房使用协议书》无效。”的规定,村集体可对复垦的土地进行有偿承包,用于弥补开垦土地时的支出。
广州承包租赁的土地被征收了能赔多少补偿款?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按照《征收补偿办法》和租赁合同的约定来计算的。如下面这个案件,按照《征收补偿办法》的规定,青苗补偿款是3万一亩。另承包合同约定青苗补偿款由经济社分20%,承包人分80%,***终法z院判经济社***青苗补偿款128万。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承包时,本集体经济***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判z决书节选:
关于马某、马某某要求按照3万元/亩的标准计算青苗补偿款问题。首先,对于马某、马某某承包涉案山地80亩后是否种植了丰产林问题,鹰某经济合作社提供了李某出具的《证明》到庭,因李某没有到庭参加诉z讼,且马某、马某某对该证据亦不予认可,故无法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退一步讲,即使该《证明》系真实的,但涉案山地在2013年已被增城政z府征收,在已被征收的山地上种植丰产林,且种植面积高达60亩之广,显然与日常生活经验相悖。因此,对于鹰某经济合作社抗辩称涉案山地直至被征收前都没有开荒种植树木,原审法z院不予采纳。对于马某、马某某主张承包后种植了丰产林的事实,原审法z院予以采信。因涉案《承包荔城镇太平村英咀荒山合同书》约定:在承包期内,如***或政z府征收开发该山地,双方应服从,到时涉及土地补偿款项全部归鹰某经济合作社所有,其他林木***,经营利润等一切补偿归鹰某经济合作社20%,马某、马某某、李某占80%。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故鹰某经济合作社应向马某、马某某***的青苗补偿款为128万元(3万元/亩×80亩×80%÷3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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