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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集体厂房咨询-广州合拓(在线咨询)-番禺区咨询

发布时间:2020-04-02 23:41:55        






哪些用地属于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规定属于***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能否在自家的承包地上建房?

农民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权利,没有所有权。承包户不得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入股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入股的,土地案件处理***咨询,方式很多,有的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有的入股举办企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2条的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改变土地用途咨询,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广东在承包的土地上擅自建房,承包合同无效

2010年B村村集体通过公开协商的方式将新开垦的部分土地高价发包给本村7户村民,却没有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口头规定承包方在一次***纳承包费后,可自由使用这部分土地。村民表示虽然村集体未明确指出这部分土地为宅基地,番禺区咨询,但是他们承包这部分土地并愿意***高昂承包费的目是为了建住宅”。

由此,法z院认定B村是以土地承包的名义,出售给村民土地用于建房,但是由于这部分土地未通过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不属于宅基地,因此不能作为卖宅基地列入农民负担类案件处理。再就是村民还未在这部分土地上建住房,还未构成非z法买卖土地的事实,因此也不应作为非z法卖地案件进行处理。只能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列入土地承包类案件进行处理。

  处理

  一是B村村集体与承包农户的口头协议及协议内容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未经依法批准不准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发包方应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等规定,因此B村村集体与承包农户的口头协议无效,村集体退还已收取的承包费。

  二是按照山东省《实施lt;农村土地承包法gt;办法》“村集体通过开垦、复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土地或者补给新增人口,在调整或补地前可采取招标、公开协商的形式承包,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的规定,村集体可对复垦的土地进行有偿承包,用于弥补开垦土地时的支出。但承包时要严格程序并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到期后补给新增人口。

  三是之前已承包土地的7户,这次享有承包优先权,如果未获得承包权,其青苗补偿由村集体负责与新承包户协调解决。

四是B村村干部***意识淡薄,责任心差,出租集体厂房咨询,未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发包土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给予该村主要和直接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人民z法z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

集体经济***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z讼的,人民z法z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z讼的,人民z法z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z讼的,人民z法z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z法z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z讼的,人民z法z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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