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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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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房屋租赁***咨询***团队在线服务

发布时间:2020-04-19 10:29:54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律师提示:

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z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如果在处罚时效之外,即为超过追究时效的存量违z章建筑,理应按照第二种情况完全纳入***征收补偿范围。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村集体土地可以租赁吗?

律师解答:广东省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其他省看各省的地方性规定。

由于集体土地的租金相对比较便宜,在现行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兴办企业及建造厂房的情况在实践中普遍存在。”根据这一规定,对于国有土地上的违z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的时间节点,应按该条例规定确定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但是在目前的***环境下,“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仍然是***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z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风险。

2005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8条明确规定了“下列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1.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等;2……。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这一地方***的出台,突破了《土地管理法》仅限于兴办集体企业才能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给工商企业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确立了合法操作的政策基础。

但是,对于尚未制订***明确政策的省市,包括北京,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仍然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而***《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所有的土地和***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4)对于集体土地企业使用权的对外出租,***是有限制条件的,即仅限于出租与集体经济***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

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z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z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这类***中,职工对单位分房方案等不服,可以向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意见,但在单位决定未变更之前,必须无条件服从。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述规定可知:

(1)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集体建设用地仅限于(a)兴办乡镇企业(b)村民建设住宅(c)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3种使用范围。

(3)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既不能在集体土地初级市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在集体土地二级市场以出让、转让或出租形式获得。

(4)对于集体土地企业使用权的对外出租,***是有限制条件的,即仅限于出租与集体经济***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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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客拖欠租金多久,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咨询:我有一套房子是去年6月租出去的,约定房租每月一结,刚开始租客交房租还比较准时,可从去年10月开始就一直拖欠房租,多次催要都没有结果。我想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解除合同,要求租客离开?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承***无正当理由未***或迟延***租金的,出***可要求承***在合理期限内***。2005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8条明确规定了“下列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1。承***逾期不***的,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应当返还租赁物,***所欠租金,给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承***拖欠租金达六个月以上的承***方可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由于该规定不属于***,故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依据,立法***应及时废止该规定。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8)第八种情况系政z府征收时违z法吊销当事人证照造成事实上的违z章建筑。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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