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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02:39:06
广州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预付款概念
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向对方***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两者的区别
1、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起诉解除合同咨询,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A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但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如果给付的意思不明确或依法不能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应该推定为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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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中,起诉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有时间限制吗?
近日,法z院审结一起担z保责任***案。因债z权人在保证期内未及时主张权利,保证人被免除担z保责任。
2013年4月,陈某经朋友介绍与刘某兄弟俩结识。刘某的弟弟向陈某提出***14万元,用于餐馆的生意,***期限两个月。陈某碍于朋友的面子,把钱借给了刘某的弟弟,让刘某在弟弟写的借条上签字,作为***的保证人。陈某以为有了借条,讨z债应该不成问题。谁知半年多过去了,刘某的弟弟就是不还钱,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陈某将欠款人的哥哥刘某起诉到法z院。
法z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债z务人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刘某作为***人的担z保人在借条中签字,借条未明确刘某承担的是何种方式的保证责任,应视为约定不明,刘某应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z保证责任。由于借条中未约定刘某承担z保证责任的期间,担z保***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z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z权人有权自主债z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z保证责任。故刘某承担z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2013年6月起六个月内。在保证期间,债z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z保证责任的,合同约定无效咨询,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现原告提交的证据证明其在向债z务人积极催款,并未举证证明其在刘某的保证期间内向刘某要求过承担z保证责任,故刘某的保证责任已免除。***后,法z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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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签名的文书有效吗?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广州萝岗区咨询,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效力。
二、哪些文书不能用电子签名?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行政***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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