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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16:35:08
广州丈夫为朋友贷z款提供担z保,妻子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小吴需要30万元的***贷z款,仗义的小冯出于朋友义气为小吴提供了担z保。***与小冯签订担z保协议时知道小冯已婚。后因小吴拒不还款,***将小吴等人诉诸法z院,同时请求法z院判令小冯的妻子承担连带担z保责任。
法z院经审理认为,***与小吴所签订的分期付款协议合法有效。小洪和小吴是夫妻关系,且***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z务,应共同清偿。小冯作为连带担z保人也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与小冯签订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已婚的,应确保已获得其配偶签署的《同意函》”。因此,***在明知小冯已婚及未提供其配偶小卢签署的同意担z保函件的情况下,与小冯签订了前述保证合同,应视为合同双方均认可小冯系个人提供案涉担z保。由于***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小冯为***提供连带担z保时已经取得其配偶小卢同意,受欺z诈签订合同咨询,因此小卢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z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商业合同中如何区分是否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2014年5月,原告某布匹公司与被告某服饰公司签订一份布匹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出售布匹给被告。原告提供的买卖合同中有一条关于质量的格式条款:“当场验收,合同解除合同撤销咨询,未提出异议的视同交付的布匹无质量问题”。2015年6月,被告拒付到期z货款,理由是原告交付的布匹存在质量问题。原告诉至法z院,要求被告清偿货款。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当场验收,未提出异议的视同交付的布匹无质量问题”的格式条款是否应当认定为无效?
律师解答:原告与被告均为商人,双方具有相当的交易经验和知识,对于所买卖布匹质量的判断具有同等***知识和经验。因此,被告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注意了上述格式条款,货物交付被告后,被告再主张格式条款无效,不应获得支持。理由如下:
首先,涉案买卖合同属于商业性合同,缔约双方对称拥有与缔约有关的信息。
按照缔约主体是商人还是普通消费者,可将合同区分为商业性合同与消费者合同。在消费者合同中,消费者与提供格式条款方对商品信息的掌握不对称、不透明,对相关***知识的了解亦不均衡,缔约过程中,往往成为弱者,一旦发生***,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尽到提示或说明义务,应遵循诚实***和公平原则,将对消费者不利的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或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与之相区别的是,商主体长期从事商事活动,商业性合同缔约双方对商品信息了解程度是相当的,熟悉交易习惯与交易规则,对称掌握相关的***知识,双方缔约地位平等,不存在强者与弱者。缔约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无须承担严格的提示或说明义务,商主体凭其***知识或交易经验能对格式条款给予足够注意,如果其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与相对方进行磋商。因此,在缔约双方已进行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商主体再主张格式条款无效或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显然有碍于商事交易的安全性。
其次,涉案格式条款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法定情形,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所有权益受损失的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这两条规定所称的无效属于当然无效。涉案买卖合同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涉及的五种法定无效情形,涉案格式条款亦非对人身权或财产所有权的设定,而是有关经济利益上的免责,因此,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
***后,涉案格式条款也不能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认定为无效。
在理解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时,需作严格限缩解释,一般不轻易认定格式条款无效。不能认为,只要格式条款出现排除一方权利或限制一方责任之内容,就认定为无效,而是考察提供格式条款相对方对格式条款的知悉状况,进而作出契合诚实***原则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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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约定赔偿损失的,可以约定赔偿间接损失吗?
企业订立合同的25个常见***问题之17-20
21、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答:因合同***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z院管辖。同时***还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z院管辖。
22、合同中是该约定违约金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答: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3、因违约造成损失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指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标的物的灭失、减少、毁损等。间接损失是指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所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间接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式,对约定的间接损失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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