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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擅长民事案件的律师-举证期限规定咨询

发布时间:2020-07-13 03:06:16        






广州打官司时,微信语音如何作为证据使用?

律师解答:在具体实务中,微信语音要具备证明效力,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善用微信中的“收藏”功能,保存原始记录。微信是依附特定手机终端的软件,其聊天记录非常容易灭失,举证期限规定咨询,如不小心删除、手机丢失或格式化等,都可能导致语音资料的灭失。因此,平时应当注意收藏对将来可能有用的语音记录。同时,录音应当未经过处理,具有连续性、真实性。很多当事人为了储存和传送的方便,将录音资料拷贝到光盘或者u盘中,而将原始录音删掉,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打官司时间程序费用咨询,一旦对方对该证据不认可,则证据真实性无从考证。如上文提到的案例中,王某以微信账号非己所有不予认可,就可以通过查询原始记录来印证。因此,不管是使用何种设备录制的音频资料都应该保存原始载体。

二是微信语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由于微信账号可以以码、***号等非实名注册,导致在证据认定过程中难以核实主体身份。因此,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应有所体现。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能谈得上能够通过微信语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

三是除录音证据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由于录音证据的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的依据不充分。因此,录音证据不能作为单独定案的依据,其他证据的印证也非常重要。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股东***、各类经济合同***、劳动***、行政、案件代理等案件,为您争取A大权益,欢迎咨询。



广州当事人逾期举证的,法A院可以罚款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 后,向双方送达了举证通知书等文书。但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指A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双方在2月的庭审才提交证据。经主审法官当庭询问,张某及某公司均未能就超过举证期限的逾期举证行为说出充分、合理的理由,而且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有证不举的事实。

开庭审理后,法A院根据《民事法》及《A高人A院关于适用〈民事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A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A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法第六十五条、第A一百一十五条第A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鉴于双方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与基本事实有关,法A院予以采纳。对双方当事人逾期举证的行为,作出对张某个人罚款1000元,对某公司罚款50000元的决定。

律师解答:罚款有效防止当事人恶意拖延审理周期

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有当事人拖延举证的情况,有很多当事人对法A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视若未见,对法A院指A定的举证期限置之不理,举证非常‘任性’。甚至有些当事人心存恶意,在人A院指A定的举证期限内故意不提供证据,在庭审中再突然提交,以达到拖长审理周期或证据突袭的目的。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法》不仅明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还明确了“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A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A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A高人A院关于适用〈民事法〉的解释》则更一步细化了对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不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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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各区法A院民事案件律师 变更请求时间规定咨询

广州法A院关于变更请求的时间规定

变更请求的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A高人A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6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A院应当合并审理。

3、《A高人A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A院提交证据材料,司z法鉴定相关规定咨询,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A院审理时不***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律师意见:

民诉法对何时提出变更请求,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两个解释规定又不一致,应当以哪个规定为准呢?

本律师认为,因A高人A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较于A高人A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是旧法、一般法,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两者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应当以后者为准;其次,在立A案后,法A院一般都会给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咨询,该通知书上一般会明确载明“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由此可以看出,法A院在实践中都是以举证期限届满为提出变更请求的截至点;后,为A大限度避免***适用上无谓的争执与风险,作为原告方代理人,A好是按照《A高人A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变更请求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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