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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9 18:30:49
广州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效力 遗产律师
广州和遗赠抚养协议冲突的遗嘱有效吗?未清偿债A务的遗嘱有效吗?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之13-16
13、遗嘱不符合形式要求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有五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遗嘱的形式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遗嘱无效。(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具体说来,如遗嘱人没有签名,代书遗嘱没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或者缺少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的签名等等。这些遗嘱由于违反了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形式不合法,不具备遗嘱成立的必要条件,应当遗嘱自始无效。
14、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
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效力A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A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15、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A务
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但却在去世前,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A务,那么,其遗产在清偿全部债A务后,有可能变成了负资产,这种情况下,遗嘱指A定的继承人,却继承不到任何财物,那么,这份遗嘱就是事实上的无效遗嘱。
16、内容不清、自相矛盾或无法实现等
遗嘱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遗嘱无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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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继承案件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其他继承人如何追加?
《A高人A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A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A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在继承遗产案件中,当事人只要能证明与被继承人的继承关系、未放弃继承权及其继承权未过时效,其无论是被列为原告还是被告,都不影响其应依法继承的份额,只是称谓不同而已。3、遗嘱应当对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未参加的其他继承人应追加为原告还是被告,应根据其与原告、被告之间的关系而定,不应一律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A院是否有职权追加被告,这在我国法理论上还是个问题。在遇到需要法A院依职权追加被告时,应首先考虑让当事人申请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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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A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A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A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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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继承权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身z份证、户z口簿或其他身z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证明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财产凭证,如房产所有权证、存z折原件
5、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需符合***规定的形式,在国外办理的遗嘱,需经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认证
6、被继承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继承人合法情况的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8、继承人中有人的,需提供已故继承人的证明。继承人失踪多年的,应按通则规定,向人z院申请宣告该继承人失踪或
9、公证员要求的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第三,见证人见证过程必须完整,遗嘱人口述遗嘱过程中,见证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见证整个过程,保证时间、空间的高度一致性。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代理房产继承***案件,继子女继承权***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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