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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16:55:33
广州起诉离婚后被告不领传票怎么办?
离婚的开庭审理前提是原被告双方接到人z院开庭通知,通常情况下人z院会通知被告前来领取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但若被告存心为难原告,想拖延z时间,就会使人z院送达程序不能顺利进行,显然这会影响审理的期限。
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一方可配合人z院采取以下措施:
1、到被告方居住地点送达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本人,被告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2、
被告拒绝接受文书的,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或者所在单位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3、
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z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4、
如果受送达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5、如果经过上述送达程序,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
因此,发生前述情况时,离婚当事人一方应当积极主动与法z院联系,尽快采取上述措施,以节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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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房产虽然是个人婚前财产,但将房产用于出租的行为属于一种经营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求分割结婚后的租金收入是有***依据的,应该能得到法z院的支持。
特别提示:
虽然在离婚时,一方无权分割另一方的个人婚前房产,但该房产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所得。按照***规定,因此取得租金收入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就广州市而言,法z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的解答中对于此类房屋的租金归属问题,确立了一个推定原则。即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的租金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的,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比如说,发布租赁信息、寻找租户、带人看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等均是由房屋所有人负责,另一方从始至终没有参与,对于经营出租房屋并无任何贡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广州市的各级法z院认定房屋租金归属房产人所有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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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后一方拒绝把户z口迁出怎么办?
1、因离婚后户z口迁移产生的***,不属法z院审理范围,法z院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请求。
2、离婚与户z口没多大的关系。户z口还是放在现在的地方较好,只是将户z口拆户单独一个户z口本就行了。如果你将来要定居某个城市,定居后再迁比较好。如果你现在有单位或重新成立家庭,在迁移户z口时,费用是不会多的。当然各地的标准不一。建议z好是先拆户,两个孩子如何分咨询,等时机成熟有定居地了再去办理户z口迁移。
3、离婚后户z口是否可以被单方面迁移?
答案是否定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公z安局将户z口迁出,除本人亲自***委托外,别人不可以强制迁出。
4、如果离婚后一方出国,户z口未迁出的,广州南沙区咨询,另一方可以在出国者离境满一年以上到公z安局申请注销其户z口。
5、双方如经过离婚,一方拒绝迁出户z口,影响另一方再婚的,申请方可以持法z院到公z安局将户z口强制迁出。
6、离婚一方婚前户z口在父母家的,离婚后父母拒绝将户z口迁回的,可以强制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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