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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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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0 02:39:32
广州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可以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律师解答:可以反诉,但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长期的配合,所以在一方不愿意继续经营的情况下,法z院一般不会判继续履行合同。
书节选:
2、关于赵某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的问题。本案中,赵某以百X公司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未提供选址服务,导致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主张解除合同。百X公司抗辩称赵某未***剩余***款,且其不负有向赵某提供选址服务的义务。双方对于合同约定的***款***时间及“经营指导服务”的理解不一。首先,赵某表示百X公司同意其在选址后再***剩余***款,百X公司予以否认,合同中并未约定分期付款情形,赵某也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上述主张。其次,赵某主张百X公司有协助赵某选址的义务,亦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广州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10万不退,只帮忙选址没开店真能全不退吗。退一步来说,即使合同约定的“经营指导服务”包括选址服务,但在赵某未付清***款的情况下,百X公司也有权拒绝为赵某提供选址服务。综上,赵某据此主张百X公司违约,缺乏合同依据,一审法z院不予支持。百X公司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非金钱债z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z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二)债z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鉴于本案中,赵某已经明确表示其不愿意再继续履行合同,本案“贡鱼”项目经营的特殊方式决定了履行的方式并非简单地将货款强制交付、强制进行选址即可全z面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履行还存在诸多具体而微的争议,且合同约定的期限已经过半,赵某至今也未进行专卖店的选址,如要求赵某继续履行合同,会导致赵某履行费用过高,故百X公司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属于上述合同***定的除外情形,一审法z院不予支持。《专卖合同书》不宜强制继续履行,赵某要求解除《专卖合同书》符合上述***规定,一审法z院予以支持。
广州加盟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的***违约金50万合理吗?
律师解答:加盟合同中经常会约定一方违约(通常是加盟商方)要***高额的违约金,实际上,这些违约条款基本上都无效的。我国法z院的审案原则是“损失填平原则”。即违约金的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万,终法z院认为守约方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终调整为10万。《专卖合同书》不宜强制继续履行,赵某要求解除《专卖合同书》符合上述***规定,一审法z院予以支持。
判z决书节选:
关于“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毁约或单方终止合同,须赔偿对方人民z币五十万元整”条款的理解和适用问题。如前所述,该条款应为合法有效。但《中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三条及第z一百一十四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z高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z法z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卢某等通过抗辩和反诉的方式,明确表达了对该违约金条款的不同意见。且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为50万元,远超合同整体履行金额,而伟某公司未能举证证实其实际损失是50万元,故须进行调整。因本案诉z讼时间较长,首某公司赠送物品的使用性能不确定,为避免诉累,本案已无必要返还原物,应折价处理。
广州加盟后帮忙选址没开店,能退多少加盟费?
律师解答:如果有提供选址服务的话,要扣除5000-10000的服务费,其余加盟费要退还。
法z院认为: 关于解除合同。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本案中,涉案《品牌***经营合同书》未约定一定期限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条款,姚某于2017年5月19日与谷某公司签订涉案合同,2017年7月19日要求解除该合同,间隔时间较短,且双方均确认姚某并未利用谷某公司的经营资源开店经营,现姚某诉请单方解除合同有理,予以支持。本案中,赵某以百X公司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未提供选址服务,导致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主张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被特许人作为特许人的一个代理服务机构,代表特许人再招募被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涉案合同解除时,谷某公司已依约为姚某提供了店面选址服务,必然会产生相应支出。谷某公司另称其因姚某加盟而招聘人员并***工资,就此提交了职位申请记录、***回单等证据,但上述证据并不足以证明相关人员系因履行涉案合同而招聘,故谷某公司的上述抗辩不予采纳。综上,法z院根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姚某单方解除合同等因素,酌情判定谷某公司退回姚某品牌经营费39800元,对于超出部分,不予支持。谷某公司关于品牌加盟费不需退还的抗辩缺乏依据,不予采纳。
广州加盟合同被撤销后,物料费能退吗?
律师解答:合同被撤销或解除,物料费或未销售出去的货物都能退费。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被告提出反诉,认为原告擅自关闭加盟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拖欠货款,故请求法z院判令原告***违约金及所拖欠货款等。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柏某公司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具有明显的欺诈行为,其对合同撤销负有完全过错责任,理应返还唐某的项目合作费和物料款,并赔偿相关合理损失。同时,唐某亦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柏某公司的财产。诉z讼中,双方确认唐某退回的物料总价款为33035元,法z院对此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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